CQ9电子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100万吨/年醋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31 点击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CQ9电子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醋酸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CQ9电子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100 万吨 / 年醋酸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CQ9电子炼化一体化项目预留地内。

总投资: 284825.01 万元

本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为100万吨/年醋酸,将为公司1600万吨/年炼油、280万吨/年芳烃、11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衍生物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提供醋酸原料。 利用CQ9电子自有的净化合成气生产醋酸,不但能补全CQ9电子集团的产业链,还可以优化原料成本,降低生产、运输和终端销售成本,提高装置利用率和市场的适应能力,增加公司的整体效益的同时,能有效改善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链关联度,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平衡健康发展。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CQ9电子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

联系人:仲崇武

邮箱: zhongchongwu@moisesvargas.com

电话: 139121683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11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025-85699070

电子邮箱: 1368310813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